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境保护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,现将安徽尊龙凯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食品级液体CO2项目一期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年产30万吨食品级液体CO2项目一期(阶段性)
建设单位:安徽尊龙凯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颍东经济开发区煤基新材料产业园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
公示时间:20个工作日
联系人:王工
联系电话:0558-2368799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附件:年产30万吨食品级液体CO2项目一期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
链接:http://pan.baidu.com/s/1NDgHXbeUmlG3TtBKt8nbvg(提取码:3333)
安徽尊龙凯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
2024年11月4日